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薪酬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含社会事务部和职工医院)除公司领导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工资结构和工资标准
第三条员工工资结构。
(一)在岗一般员工工资:
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和考核奖励及津补贴(技术技能等级津贴、职务津贴、岗位津贴、夜班津贴、个人公务用车费、人才津贴和导师带徒津贴)等构成。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按《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发放年功工资和个人公务用车费。
(三)业务主管按《
公司业务主管管理办法》执行工资资待遇,同时发放岗位津贴、夜班津贴、年功工资和个人公务用车费。
第四条工资标准。
(一)基础工资:在岗员工 700元/月。
(二)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
(三)年功工资:按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发年功工资。
标准为:15元/年。
(四)绩效工资和考核奖励。
按公司年度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五)津补贴。
1、技术、技能等级津贴。
(1)管理技术职称:
研究员级400元/月,高级300元/月,中级200元/月,助理120元/月,员级60元/月。
(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