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
一、每个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接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接班前饮酒的,应当立即
停止其工作。
2.按照相关规定
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保用品
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运输生产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严禁穿高、中跟鞋,以防扭伤。
3.新工、新岗、新职人员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
,方准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上岗。4.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章程
等有关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不简化作业过程。电气化区段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5.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站立或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横越铁路时,应
“一站、二看、三通过
”,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严禁抢越股道
。7.横越停留车辆时,严禁钻车,应从车门处、通过台、车钩上越过或在停留车辆两端
6米以外绕行,并要防止提开车钩,注意邻线来车。
8.除线路检查人员外,顺线路行走时,不准走道心和枕木头。在线路附近作业时,人员、设备、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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