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不仅是
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安排
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和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我们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
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多种形式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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