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
宪章:条约:提议:宣言:
宪章 (charter)是指国家间关于某一主要国际组织基本文件,含有国际条约性质。普通要求该国际组织宗旨、标准、组织机构、职权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组员国权利义务等,属于多边条约一个,如《联合国宪章》、《美洲国家组织宪章》、《非洲统一组织宪章》等。条约 (convention) 是条约一个,通常指国际间为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重大国际问题而举行国际会议,最终缔结多方面条约。条约通常为开放性,非缔约国能够在条约生效前或生效后任何时候加入。提议,通常是指针对一个人或一件事客观存在,提出自己看法或意见,使其具备一定改革和改良条件,使其向着愈加良好、主动方面去完善和发展。普通指国家、政府、团体或其领导人为说明自己政治纲领、政治主张,或对重大政治问题表明基本立场和态度而发表文件。有时,也以会议名义发表宣言。
第二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
1.遗产保护相关国际机构介绍
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相关国际机构与组织,可分为六类:UNESCO和ICCROM等相关类型政府间公共组织机构;ICOMOS、TICCIH等教授组成专业型非政府组织;欧洲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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