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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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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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aasdfs~ 发表于 2025-6-5 16:29:5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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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职能部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林场(以下统称“社区”)。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消防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镇街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别是本部门、本镇街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职能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履行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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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安全 责任制 东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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