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概念: 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我国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包括文化事业费、文物事业费、体育事业费、广播影视事业费、新闻出版事业费以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6大款。
文化体育与传媒产品分类
就经济性质而言,文化体育与传媒产品根据其效用可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 凡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者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均属于公共产品。(相反的就是私人产品) 准公共产品是处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过渡状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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