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环境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潜在的环境事件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章 应急管理原则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因素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第四条 统一领导,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五条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第四章 应急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公司应急机构由指挥管理、救援队伍、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组成。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七条 公司积极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到环境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第八条 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分为两级:地区级(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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