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概念: 是指反应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我国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包含文化事业费、文物事业费、体育事业费、广播影视事业费、新闻出版事业费以及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6大款。
文化体育与传媒产品分类
就经济性质而言,文化体育与传媒产品依据其效用可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 凡含有效用不可分割性、消费非竞争性和受益者非排他性产品,均属于公共产品。(相反就是私人产品) 准公共产品是处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过渡状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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