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务请各位管理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不积极主动参加
安全生产培训和本人持证培训,处罚
50-250元
/次;2.不积极主动参加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不积极传达贯彻会议或文件精神,处罚
50-250元
/次;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规违章指挥
作业,处罚
100-250元
/次;4.未能按
安监、环保、特设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安全隐患
,处罚100-250元
/次;5.未能按
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安全隐患
,处罚50-250元
/次;6.对员工发现并提出的违规违章作业
和安全事故隐患
不理彩、不组织整改消除,或者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理彩、不采纳,处罚
50-250元
/次;7.发生事故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不作调查分析,或者不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处罚100-250元
/次;8.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处罚100-250元
/次;9.对违章违纪或安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