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班组岗位员工
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
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8学时。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
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保用品
(用具)的性能及正确合理使用
方法。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员工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员工
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员工
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
开展员工
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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