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工、器具和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凡从事检测修理
、运转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登高用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应当由
部门统一编号,梯子、移动电动工具、固定电动工具、电焊机、起重工具按专业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安全帽按班组编号,编号方法为:班组
-编号,班组可用简称,如:
“燃运×班-01”
,后面的编号由
01开始,依次为
02、03…n
。编号统一印在安全帽的后部正中位置。安全帽的颜色按以下标准分类:
1.管理人员为红色。
2. 运转
人员为黄色。
3. 检测修理
人员为蓝色。
4.参观、学习、实习、临时工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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