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必须规范到人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7号),住建部制定了实施意见并于日前公布,
“实施意见
”就管理人员范围、分类,安全生产的条件与考核内容和方法做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
(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分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新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只
可以在机械、土建、综合三类中选择一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土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之后
,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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