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有限公司
高层外出报备制度
为了维护集团内部事务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就集团公司高层外出报备
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须报备高层范围
1.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
、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
2.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二、报备程序
以上须报备高层,在正常工作日,无论因公、私事
务需离开办公
驻地一天以上
者,除按公司
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在集团公司
高层微信群内予以报备,或至集团公司董事办秘书处报备登记,报备须说明去向、返回时间、离开后工作安排等事项
。董事办秘书负责更新《集团公司高层去向牌》。
三、高层外出
职务安排1.集团、子公司、联合社高层需离开办公驻地三天以内者,外出期间手机必须保持
24小时畅通,如
遇特别紧急事务须电话委托处理。
2.集团、子公司、联合社高层需离开办公驻地三天以上者,需在离开前办理职务委托手续,原则上受托人为委托人上一级领导,由受托人代为行使其职务的部分职能。
3.集团、子公司、联合社证章管理责任人,需离开办公驻地一天以上者,须提前安排好证章委托管理人,并履行报备程序,由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