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中铁建总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
“安全第一、管理从严
”为指导思想,确保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当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特制定本办法,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爆炸物品的安全所有负总责,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做到安全有保障,措施要具体。
第三条建立爆炸物品管理和涉爆人员档案。库房看守员和保管
员要选择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无烟酒嗜好的人员担任。爆破员、安全员、仓管员要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爆破作业工作。
第四条严格清退库制度,对每炮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送回库房存储;严禁私自藏匿、买卖或做其他用途,一经发现
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条库房要按照相关规定
建设,配备防护、消防、防盗报警器材,安装防雷和避雷设施,经检查验收合格之后
方可储存爆炸物品;库房严禁超标准存放、严禁闲杂人员逗留玩耍。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六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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