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52 0

[学习资料] 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不能“越俎代庖”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201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711.1929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726 点
帖子
2182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8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5-12-20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6-10 09:40:1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不能
“越俎代庖
”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指导监督职能。但这种指导监督职能并不意味着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在管理的主体、对象和内容上都有着重大区别。
作为安监部门必须准确定位,使双方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上都做到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才能更好的保证
自己履职到位。安监部门作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定位既不应是包办本应当由
企业承担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
“越俎代庖
”式管理,也不应是企业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后
“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的“救火式”的事后处罚,而应该定位在对企业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监督、是否依法安全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管理上。具体应着重体现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安全生产审查
“门槛”,构建并监督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
实企业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及相关奖惩机制,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等方面。
同时,作为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安监部门还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投入机制、工作机制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安全生产 准确定位 生产管理 生产主体 企业管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0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