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充电器管理制度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制度
1、各公司、部室要严格控制员工私有电动车在单位充电
,特殊情况需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充电。
2、充电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充电前应清除周边的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楼梯口、疏散通道、门厅以及经营和储存场所充电。
3、充电人数三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独立的充电间,由专人负责监管,充电间应有专业电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安装自动断电和漏电保护设施。
4、充电器及线路要选择正规厂家的配套产品,禁止使用三无和杂牌产品。充电器与电池要匹配,混用容易
发生事故。5、电源线和插座数量要
相匹配。禁止一线多座、乱接乱拉、超长飞线、快速路充等方法充电。
6、充电中要随时检查线路、电池、充电器有无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查找和消除隐患。
7、禁止超长时间充电,一般前三次充电为8-12小时,以后为6-8小时,过度超长时间充电会使设施发热、易损坏设施、易发生火灾。
8、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定期送维修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9、禁止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充电,防止设施温度过高和线路短路而引发火灾事故。
10、充电中的电池应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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