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高压容器的界定:依据
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容积超于
60L属于压力容器,需要进行定期检测
一、高压容器及附属仪表校正检验
(一)新购置高压容器启用前,须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二)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
定期对高压容器进行检测,超出有效期限或检测不合格的高压容器禁止使用。
(三)高压容器的附属各类仪表(夹套压力表、内室压力表)和安全阀需定期检测,有效期为一年。检测不合格的仪表或安全阀须及时更换。超出有效期限或检测不合格的高压容器禁止使用。
(四)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存设备部备查,设备使用科室留存复印件。
二、高压容器操作人员资格认证
(一)高压容器操作人员均须经过国家相应机构培训考
核合格的具备
相应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的专业人员。无资格认证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容器设备。
(二)高压容器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
需定期核查,及时备案登记。证件出有效期的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容器设备。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存设备科备查,设备使用科室留存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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