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年)
前言伊犁州直下辖8县2市,其中除奎屯市以外均分布于伊犁河谷。本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地理范围为伊犁河谷区域内8县1市,不包含奎屯市。
伊犁河谷经济以农牧业为主,气象灾害是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每年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占自然灾害损失的90%以上。春初、秋末多受冷空气入侵影响,气温骤降,有倒春寒、寒潮、霜冻、暴风雪、低温冻害等;夏季有暴雨、雷电、冰雹,高温热浪等;冬季有冻害、雪灾;其他还有干旱、大风、大雾等灾害。
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生物病虫害、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也较为严重,对河谷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建设、农业生产、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影响严重。
据统计,伊犁州直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1%—3%。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造成气象灾害增多,对州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的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特制定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伊犁河谷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意义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和非工程性设施建设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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