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使研究中心人事管理科学、合理,根据国家规定及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员工应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在日常生活和社
会公益性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富有爱心,主动关心社会,关爱他人;要富有正义感,
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二、中心员工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和技术,按规定积极参加中心的政治、
文化、技术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素质,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三、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对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或临时交办的任务,必须无
条件、坚决地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反映,也可以保留意见;重大问题和紧急问
题,必须立即反映,必要时可以越级反映。
四、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原则,做好交接工作,按时报到。
五、不得从事与本中心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二职业。有知情人不得隐瞒,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
举报,也可直接向中心主任反映.
六、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以“主人翁”思想认真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
七、严格执行“技术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制度”,高度树立质量是中心生命的意识。
八、按时上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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