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村房地产估价规范(全文)
为适应成都市农村房地产流转中价值评估的需要,规范农村房地产
估价行为,我局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成都市农村
房地产估价规范
(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成都市农村房地产估价规范
(试行) 一、总
则 1.0.1
为规范成都市农村房地产估价行为,保障估价结果客观、
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市统筹
城乡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农村房地产估价实际,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地产估价活
动。 1.0.3
农村房地产估价应遵循规划管制原则、城乡统一市场原
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
1.0.4
农村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
语 2.0.1
农村房地产
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土地定着物,包
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本规范所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
地包含农村宅基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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