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长:矿长
职责:全面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应急预案。
(2)副组长:安监处长
职责:具体组织落实应急预案。
(3)组员:各驻矿单位环保负责人
职责:具体负责了解、审报、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汇报程序:
当大气污染发生后,由本单位环保负责人向本单位领导及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的发生
的时间、地点污染的严重程度等。由调度室向矿长、安监处长汇报。根据污染情况,按组长的指示逐级向上级领导
主管部门汇报。
三、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发现大气污染后,立即寻找并切断源头,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材料治理,以防污染的范围扩大。
2.汇报要快速
及时。<!--
内容关联投票
-->3.根据现场负责人在指挥就地整治的同时,根据污染情况
求救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将污染彻底整治。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