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公司重点防范部位和单位内部贵重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性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集体财产和员工生命、财物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公司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防范部位是:重点办公场所、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机动车车场(库)、人员聚集场所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贵重物品是单位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劵、仪器设备、测量工器具、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录像设备、照相设备、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电脑等级其重要的办公设备、音像资料等。
第四条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采取
“积极防范、自主管理、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的方针,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保卫规章管理制度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攻击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做好安全防护的宣贯教育
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
的轨道,不断提高全员的
防范意识,制定并落实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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