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加油协议
甲方:沂南县公路管理局
乙方:沂南县鑫盛加油站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同意就车辆定点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点加油的范围:
甲方全部机动车辆
二、定点加油的期限:自2022年1
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三、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各车辆定点加油,并按下述要求
提供加油及服务。
1、乙方应拒绝加油单位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购置其它物品或换取现金。
2、乙方要核对车牌号码是否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应拒绝加油,应当及时
反馈给甲方用油单位。
3、协议有效期内,车属单位同时享有乙方推出的类似积分、促销等优惠。
四、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针对车辆定点加油事宜出台重大政策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经双方商定之
后,方可实施。
五、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壹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正常履约情况下,甲方在定点加油协议期满后
1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货款的结算:加油单位应根据车辆用油情况,按时将加油款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七、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服务承诺:
1、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正常情况下不断油、不停供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