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当严格
遵守各项安全操作章程
,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非必要的
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之前
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之前
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之后
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
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
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的运转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时
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病患拍摄前应当认真
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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