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钻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
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项制度
:1、打闭子必须保证质量,因打闭子影响生产的对打闭子工罚款50元
。2、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下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
。3、钻孔设计由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设计,业务部门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瓦斯治理人员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队长罚款50元
,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
5、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眼罚款
5元。6、打钻工严格按照操作章程
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银行卡了8、
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
75mm
,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
。9、每班打钻施工中,班组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
跟班队长、安检员验收签字;跟班队长向通风调度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
;其它后果自负。
10、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各罚款50元
。11、每茬钻
(包括补钻
)余最后一个孔时,由施工队
跟班队长通知掘进科和通风调度,
通风调度安排预测,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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