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1、车辆的管理使用,遵循安全第一,确保工作、反对奢侈、厉行节约的原则。局内各单位所有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派车及派车登记、单位侧重用车制度。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的,办公室可向局党组汇报。
2、在车辆调度安排上,要保证局主要领导用车,保证班子成员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
禁止私人用车。特殊情况下个人用车的,必须经局长批准,
用车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由用车人自负。
3、实行派车登记制度。所有车辆出车时用车人要到局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通知司机出车。派车登记簿上要注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人、出发地点、里程等。
4、工作日县城内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到乡镇用车的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县外用车,用车人必须向局长汇报,经批准后,办公室安排出车。
双休日、节假日一般不派车,因工作需要出车的,必需向局长汇报,经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司机出车。凡单位负责人、司机不按要求办理的,车辆停止使用。
双休日、节假日除
公务用车
外,一律停放在车库或局院
内。分管办公室领导、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要
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凡
1个月内出现
2次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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