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安达水泥公司
生产管理部电动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选用电动机及附属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新投产的设备选用容量与负载匹配、满足环境要求的节能型电动机,禁止选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型电动机.
(二)选用电动机的附属装置,必须考虑使用环境及工艺特性并符合该电机的特性要求。
(三)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机的要求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确保电动机在各种故障情况下迅速脱离电源。相应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更改
,如影响生产
,确需更改的必须经电气专业人员同意。
(四)应根据电动机使用性质及安装场合,分别设置控制与测量、操作与连锁装置。
(五)电动机轴承采用集中润滑时,应由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停送油信号,当润滑油停送或压力、温度异常时,能切断电动机电源的连锁装置。
第二条电动机的报废,按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确定。电动机报废时要有实物鉴定手续。已申请报废的电动机在未批准前不准自行销毁、转让。
第三条电动机的运行与维护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电动机运行时,各种运行参数必须控制在电机铭牌上的绝缘等级允许范围之内,严禁超负荷使用.
(二)现场运行的电动机,必须制订定期吹扫制度。采用不含有水和油的压缩空气吹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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