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5—17
浏览量:
3152
闽国资分配[2012]72
号各所出资企业:
《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二年五月四日
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所出资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出资人的调控要求,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位,对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
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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