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爆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鉴于特殊情况,2022年
2月17日,在井下需要使用摄像机等非防爆设备,为了进一步保证
这些非防爆设备入井的安全使用,特编制本措施。
1、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使用之前
由总工程师指定行走路线。
2、携带非防爆设备入井人员应当由
两名救护队员陪同监护,救护队员必须佩带瓦检仪。
3、使用非防爆设备人员必须积极服从
陪同的救护队员的安排。
4、使用非防爆设备随同全部人员必须全部携带瓦斯便携仪。
5、必须保证携带非防爆设备人员所带矿灯不失爆。
6、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7、在使用场所附件
20米范围以内
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5%
时,不得使用非防爆设备。
8、使用非防爆设备场所及附件
20米范围以内
必须洒水除尘。
9、使用非防爆设备附件必须要有
静压水管阀门,并将洒水软管接至使用地点,并保证洒水管出口水压在
1.5MPa
以上。10、使用非防爆设备场所必须要有
2台以上完
好的灭火器。
11、在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过程当中
,在井下如需要拆卸或安装电池等供电物件时,必须经监护救护队员同意后在主井进风大巷的新鲜风流中进行,严禁私拆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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