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措施方案
1、组织协调工作内容
处理好监理自身与建设单位、设计、承包方、政府部门的协调是监理工作优
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国情、现行建设体制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监理工作方针是"监督、协调、服务,在监理实践过程中主要与建设单位、承包
方交往配合中,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帮助,既为建设单位优质服务,又要维护承包
单位合法权益,从而使工程建设按规定目标实现质量高、进度快、投资省的目的.
1.1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监理班子内部各监理人员之间、各专业之间与各
层次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各监理部之间的关系协调;通过这些内部协调有利于
加强监理班子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监理服务水
平;1.2监理组织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通过过硬的工作能力协调、沟通展示出监
理机构自身的业务素养、人格魅力,取得业主的信任、理解和大力支持,从而有利
于监理机构高效地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1.3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
但因双方在技术、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取得设计的理解有利于协助业主做好
设计变更工作;
1.4监理组织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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