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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类印信
的管理,维护企业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
集团规定,特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第三条 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是公司对外交往活动中的重要凭证,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公司印信实行“统一制发、分级管理、规范使用、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印信的种类
第五条 印章指公司用章、专业委员会、总部部门印章,公司
所属各分支机构、社团组织、各种委员会及临时机构印章,
公司项目部章等印章.
第六条 专用印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设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业务专用章。
第七条 人名印章指公司法人代表、各级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刻制的用于公务往来的个人姓名章。
第八条 印章和专用印章简称为公章,人名印章简称为名章.
第三章 印信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是印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印章的制发、启用、授权、保管、使用、收回、销毁等各项手续的办
理及介绍信的设计、印制及启用的管理,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
用。第十条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授权对所使用公章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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