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
“联合代理”模式始于香港,即一个项目选择两家或更多代理商同时为开发商卖楼。很多房地产企业认为,同时签约两家或多家中介,有利于引入良性竞争,促进销售业绩。
但这种模式容易出现“争客”现象,常常因为客户的归属出现争执,这对品牌会造成较大伤害。因此制定合理、公平公正的管理非常关键。
一、来电接听
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电话响铃
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
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
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
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
1、客户(如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
10000
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
5000
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
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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