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安全股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1.1.工程施工时按人员分配到工地上班,无工程施工时全部回单位上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2.迟到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
60分中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
;迟到60分钟以上按照旷工进行处理
;月共计
迟到4次者除罚款外在全体人员大会上检讨;屡教不改的,予以待岗处理并停发绩效工资。
二、请假制度:
2.1.凡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2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2天以上由经理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负责人
审批。2.2.事假全年共计
超出法定公休假以外,扣除月平均工资,病假需持县级以上指
定医院证明及病历证明,报公司会议研究审批。
三、工作纪律管理:
3.1.上班期间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者按旷工论处,有事必须提前书面请假,如要超过原请假天数必须提前按要求履行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来上班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连续旷工
5天者不发当月工资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20天视为自动离岗。旷工超过国家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
上报材料辞退或开除公职;
3.2.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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