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服管理制度
目的树立良好的销售形象,建立百川品牌。
便于公司统一规范管理。
适用范围
项目现场销售人员。
工服管理规定
配备方式及时间
配备时间项目开盘前一个月。
原则上运作周期在两年内的项目:(只配备一次)
销售人员配备工服分:春秋装(1套)、夏装(1套)。
销售经理配备工服同上。
两年内未能结案的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工服配备。
工服配备明细
配备、管理方式
各现场销售经理在规定工服配备时间递交申请,销售管理部负责审核、报批。
工服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或购买。
销售管理部统一发放,各现场客服统一管理,领用人签字领取,领取清单由客服统一报销售管理部存档。
工服管理规定
自工服配备起1个月内离职员工,须交纳工服总费用的100%,工服归个人所有
自工服配备起3个月内离职员工,须交纳工服总费用的90%,工服归个人所有。
自工服配备起6个月内离职员工,须交纳工服总费用的70%,工服归个人所有。
自工服配备起1年以内离职员工,须交纳工服总费用的40%,工服归个人所有。
自工服配备起在公司超过1年的员工,离职时不再交纳工服费用,工服归个人所有。
着装规定
销售现场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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