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
(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
定 为加强工程咨询
(投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适应工程咨询业发
展需要,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六批取
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
〕52号)有关取消注册咨询
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在总结原注册咨询工
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工程咨询
(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
规定》和《咨询工程师
(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
《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
(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
咨询工程师
(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1
〕127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咨询
(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工程咨询业健康发展,加强工程咨询
(投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咨询
(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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