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
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 2、非本工地施工人员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4、对人员随行物品
,在进入时有登记的
,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
凭项目部领导
签字的放行条检查
后放行。5、非送货车辆
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进行车牌及人员信息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6、送货车辆
进入工地
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车上是否载
有物品,
如车上的物品没有登记
或没有项目部领导
签字的放行条
,一概不准放行.
8、做好工地材料、机具的防火防盗工作,遇到无法处置的意外情况,应及时报警
,并同时报告
项目经理部领导
。 9、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持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的物品清单,才可放行。
10、门卫人员
要恪守职责,遵纪守法
,一经发现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重者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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