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如突发安全事故,现场教职工应当立即报告校区执行校长和各管理部门 主持。各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分析 并作出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情节严重,现场管理部门人员必须拨打
“120”
急救电话,以抢救受伤人员为首要任务,然后上报校长和教育局相关部门,并 与受伤人员家属取得联系,积极沟通事故发生的情况。校长应当在事故发生半 小时内向上级做口头汇报,在
2小时内,书面向局相关部门报告,如遇饮食饮 水突发事件,还必须同时报区食品监督所。呈报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 瞒、谎报,或者拖延。
.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但轻微,现场管理部门人员可请卫生室教师进 行处理,然后视情况送医院继续接受检查或治疗。同时,第一时间与受伤人员 家属取得联系并沟通相关情况。
.事故发生后如无人员受伤,现场管理部门人员询问事故发生情况后对现 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维持秩序疏散人群,确保现场安全后才可离开。
.管理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视实际情况采取决定:如需报警必须立即拨 打
“110”
报警;如有犯罪嫌疑人时应召集其他教职工一起与之周旋以保护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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