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类别医师职称晋升有关问题解释
2017
去年,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医
类别医师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
2016
〕41号),其中第二条
明确:“在本《通知》下发前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已经在医疗机构
从事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临床工作,或在医学影像、麻醉、病理、医
学检验等岗位工作的,
······
职称晋升时可按实际工作岗位申报相应专
业。”对于此条应如何理解,今年我省中医类别医师晋升职称时有什么
变化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吧!
河北省中医类别医师职称晋升有关问题解释 一、《通知》下
发以前,已经在医疗机构从事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临床工作,或在医
学影像、麻醉、病理、医学检验等岗位工作的中医类别医师,可以晋升
什么高级职称
? 根据《通知》第二条,经所在医疗机构考核确认其专业技术能力
达到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申请该岗位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
简单理解为
“干什么,晋什么
”。 二、《通知》下发以后,在临床科室执业的中医类别医师,可以
晋升什么高级职称
? 《通知》下发以后在临床科室执业的中医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