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
招标采购验收
规定(试行)
为促进仪器设备
招标采购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学院所采购的设备符合教学
科研需求,杜绝不合格
的仪器设备流入学院,规定
如下:一、成立验收小组
仪器设备到位后,实验实训中心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采购申报部门的负责人为验收小组组长
。验收小组成员应熟悉相关业务
,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
应邀请院内外相关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二、验收过程和任务
1、新购设备到货后由验收小组组长组织验收和测试,各组员按项目分工负责验收
,填写《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验收报告》
。2、验收过程分为初验、测试和最终验收三个阶段。验收过程中要严格对照采购合同,做到产品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数量“三对照”,确保采购物资的数量与质量达标。
(1)初验是指根据供货合同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以及装箱附件等内容进行验收。若初验出现外包装损坏或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不符等问题,则属初验不合格,设备应返回给供货商,并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初验合格后,相关人员应在签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2)测试是对设备的功能、性能等项目进行检测。可在供货商的技术指导下对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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