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印章的管理,规范用章程序,现对医院公章的使用、管
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由实行专人保存及管理。
二、公章的使用管理流程
(一)以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证
明、决定、公示等,代表医院对外的各类材料、活动申请及策划及其
他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日常事务需用医院公章的,均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按公章管理流程正常使用。
1.各部门日常工作需用章的,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
许可后方可用印。
2.外来文件资料或医院职工开具相关证明需用章的,须按内容具体
说明,经院长许可后方可用印。
(三)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必须经科长及主
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
(四)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
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
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五)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
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六)医院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
格、信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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