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销售定价中的学问
在确定住宅销售价格的过程中,很多人往往会认为定价越高越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利润
也会越高,而事实则不然。这当中,税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负责定价的部门也应
注意关注到销售住宅的税后利润,而非仅仅关注收入与成本。接下来让我们来看一个简单
的例子:
假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其普通住宅销售面积为 7 万平米,土地和开发
成本合计为 4.5 亿元,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扣除比例的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8 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
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那么,我们先来计算一下:若要普通住宅在土增税清算时能享受国家对于土增税的优惠
政策,销售价格的上限是什么。
设不含税销售收入为 X,且采用简易计税计算增值税。土地和开发成为 4.5 亿,得出下
列不等式:
[X-(0.6%*X+4.5*1.3)]/(4.5*1.3+0.6%*X)≤20%按照上文所得不等式计算:
X≤7.07 亿,
因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