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员安全行为规范
(1)安监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担任过采掘班队长职务或具备
5年以上现场经验,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书后上岗。
(2)安监员上岗期间,必须自觉遵守矿、处相关制度
,熟知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现场作业标准,严格按照
“三大规程
”监督监察。
(3)安监员入井必须负责经过区域的候罐乘罐、候车、乘车、乘坐皮带的秩序。
(4)入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的路线、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巡视,对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问题进行处理、解决、落实。
(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不解决不落实或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不离开现场。
(6)在指定地点、时间按照相关规定
交接班。
(7)对负责区域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问题负有检查、监察、管理责任。
(8)对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问题和落实处理情况,必须记录在个人工作手册上,并由现场人员认可签字。
(9)安监员交接班后,必须共同检查现场,对问题认可交班人方可离开。
(10)
接班人接班后,必须与班
长、瓦检员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不足
落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时,要停止现场生产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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