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旳概念、特征和意义
二 审判监督程序旳特征1.审判监督程序旳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旳判决和裁定,涉及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旳判决和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旳判决或裁定涉及:①已经超出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旳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②经第二审终审旳刑事判决、裁定;③最高人民法院所作旳刑事判决、裁定;④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旳判决;⑤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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