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操作规定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当由
持证的电工负责只用管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时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要使用
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再使用过程当中
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b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
任何杂物,并应当保持
经常维修和整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和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替代使用
10.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