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保障
农村村民非公寓式住宅
(以下简称农村住宅)建设质量安全,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农村住宅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考核、履行农村住宅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建筑工匠是指经过培训和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村住宅建设施工技能、必备的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能够独立或合伙承揽法定建筑规模限额范围内农村住宅建设
的个人.第四条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全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技术考核、《从化区农村建筑工匠持证人员管理手册》的核发以及每年定期举办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比赛;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从事农村住宅建设的农村建筑工匠日常监督管理及在《从化区农村建筑工匠持证人员管理手册》记录所承揽工程、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并应积极配合区住建部门组织属地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管理。
第二章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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