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
1.探放水作业前
(1)探放水前是否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
,是否在工作面打好坚固的主柱和栏板。
(2)是否清理好巷道的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附近是否安设有专用电话。
(4)是否有负责测量探放水人员亲临现场指挥
,确定探水钻孔方位、角度、钻孔数目和钻进深度。
2.探放水作业中
(1)当钻孔钻进时
,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或顶钻等异常时
,必须停止钻进
,但不得拔出钻杆
,应当立即
向矿调度室报告
,并派人监测水情
;当发现情况危急时
,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或胁地区的人员
,并采取相应措施
,进行处理。
(2)探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给进手把活动范围以内
不得站人。
(3)钻眼接近老空区
,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
,必须要有
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必须停止打钻
,切断电源
,撤出所有的人员
,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4)钻孔放水前
,必须估计积水量
,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控制放水眼的流量
,同时观测水压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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