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奖罚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本单位、本岗位或其他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矿领导、安检科及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安检科及其他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⑴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快速进行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或隐患扩大者,给与100mdash;1250元奖励。
⑵ 员工在处理重大突发险情安全事件时,积极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者,给与100mdash;1250元奖励。
⑶检查人员到施工现场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工作,排查结束后认真及时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于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填写者每次罚款50元。
⑷ 对出现人身事故的场所,除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施工现场及沿线检查的管理人员的责任。
⑸ 对现场检查走马观花、不严不细、不负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或未能落实到位、有问题未发现或发现问题未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的管理干部,给予罚款直至免职。
⑹ 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不及时签字接收、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未落实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
罚行政正职50元。
⑺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突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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