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必须要关注五个环节
前一段,我参加了一次安全生产
“打非”的调研工作。深入到了区县和街乡层面,通过面对面的探讨交流,我发现安全生产
“打非”工作还有一些必须要关注的环节。
第一,严格界定
“打非”的范围。其实,这个范围是很明确的,即安全生产领域的
“打非治违
”。但我发现在一些地区执行的时候,好像远不止于安全生产。村民自建民房、小区内私占绿地等也纳入进来了,这就超出了本次
“打非”的范畴,更是脱离了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在排查时可以建立台帐,但一定要移送出去,由负有职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要建立销账确认制度。
“打非”伊始,各级属地、各部门快速
开展大规模的排查摸底工作,建立了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又是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情况下,基本上会出现报了多少违建,
就拆除多少违建的情况。不敢说这其中一定有水分,但为了进一步保证
“打非”工作的彻底性,应该建立销账确认制度,要在各级
“打非”领导小组中设立督查机构,对已拆除的违建进行现场逐个
确认,留存相关工作记录。凡是未经确认的,不得进行销账。
第三,研究实施强制措施的法务问题。对于违建,有些地区提出停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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