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药房工作制度
1、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分别留中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药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住院处方的调配.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培训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
3、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款 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缺味药品应经处方医生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4、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配方时要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药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5、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
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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