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炉工技术操作章程
《炼铁工艺技术规程》是保证高炉生产顺利进行并达到
“安全,高产,优质,低耗,长寿
”目标的基本项规定
,各级操作人员必须遵循和执行。它是制定岗位操作章程
的依据,岗位操作章程
不得与工艺技术规程相矛盾。
在执行工艺技术规程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如与安全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发生矛盾时,由技术科组织协调,提出意见,报厂长经批准后
颁布执行,需公司协调的问题,报公司科技处组织协调,颁布执行。
工艺技术规程需修改,补充,完善时,由技术科汇总,经厂长经批准后
即颁布执行,并报给公司
科技处备案。
工艺技术规程需集中修订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本工艺技术规程的解释权公司技术处,厂内归技术科。
1.1.
原料与燃料
1.1.1
原燃料技术标准
1.1.1
所有入炉原料(
烧结矿或其它落地矿,澳矿或其它生矿,外购球团矿,土烧球团
矿,钛矿,钛球或钛渣,锰矿,石灰石,硅石,白云石,莹石等)燃料(自产焦,外购焦,落地焦,焦丁及喷吹煤粉)入炉前必须要有
成分及理化性能,并且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见附录)。不常用原料(灰石,白云石,硅石,钛矿,锰矿等)等成分应登入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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